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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1章 友谊赛(第2页)

他们的正经事就是玩!

这个林尘倒喜欢,毕竟严格算起来,他今年也才十九,正是爱玩爱疯的时候,至于这个时代二十左右的男丁,都是成人,当家做主的也不少,该稳重些,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?

他是有一颗骚动的挥动青春的心,奈何因为身份原因,平日里可没人敢和他疯玩。

这回正好,第一站自然就是海边了,住在长安城里的纨绔们,可没有见大海的机会。

而且林尘这还不一般,沙滩车、冲浪板、游艇、水上摩托等应有尽有。

这可把大家美坏了,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些啊?

这和后世半大的孩子头一次进游乐园是一样的,啥都新奇,啥都好玩!

疯了一上午,吃过饭后,林尘又提议去打球,这赢得了一致赞成,各类球类传入长安时间可不短了,这些个二代可没一天落下过,自然想要展现一番。

“大哥,我不跟你吹,论打球长安城我还没怕过谁!”程处默猖狂道。

“你就吹吧你,我往前一站,你连篮筐都别想碰!”尉迟宝琪揭短道。

“就是,有我防守你休想过人!”房遗爱也道。

程处默看看这两个牲口,一个人高马大,一个体壮似熊,他最自豪的是运球过人,按位置算是后卫,可真和这两个对上他还真没办法。

尉迟宝琪那双手一张就和个大猿猴似的,篮球场上真是想扣谁就扣谁,而房遗爱,就跟座铁塔一样,碰着就要飞出去,属实不可抵挡。

好在在长安时,这两货都是自己队的,这也是他能喊出打遍无敌手的底气。

林尘拍拍手,打断众人吹牛皮,朗声道:“今天,咱们不打篮球,改踢足球!”

“踢足球?!”

“人不够啊!”

“也行吧,正好看看大哥这的足球场!”

南海郡的足球场可不少,而且都是人工草坪的那种,玩的人也特别多,受唐人好蹴鞠的影响,这活动比起篮球来更让人喜爱。

大人小孩都喜欢的那种,基本上每家都会有一两个足球,平日里在院子里自己玩。

兴致来了,约上三五好友,去球场上踢一场友谊赛,那也是常有的。

林尘选的这座球场是学校附近的一处球场,里面大多都是学生,球场气氛很活跃。

想踢球很简单,早有经验的王仁表直接进到球场,和人一沟通,大家凑一起,正好来一场比赛。

这样的事很少遭到拒绝,这些球场虽然天天有踢球的,可真能够凑齐打比赛的,一天能有一场就不错了,大家也乐意看热闹。

踢九十分钟是不可能的,在没人替换的情况下,时间一长,那可就不叫踢球了,那叫马拉松,也体现不出水平来。

所以在南海郡,这种踢野球的基本时间都控制在一个小时,不要小看这一个小时,那可不比职业联赛来的差。

至少进球数肯定要远联赛的,基本上哪队比赛不打进个三五个球,脸上都没光。

至于赢球,两位数的进球更是常有的事,而且大唐人踢球,还玩的特别花。

你比如程处默,这厮就爱时不时来个凌空倒勾,而且足球在他们脚下,就跟黏住了似的。

那一个个的,带球就跟足球小将里的大空翼似的,那娴熟度,真是要羞愧死某国球队。

“看我回旋倒挂金钩!”安元寿一声怒喝。

林尘听得一愣,刚想到大空翼你就来个回旋倒挂金钩?

只见安元寿一个凌空飞跃倒挂金钩,准确命中程处默传来的球,直直向着对方球门飞去。

可惜打在了球门顶梁上,林尘正要撇过身去可惜呢,谁知一阵欢呼声响起。

原来撞在顶梁的足球,竟然诡异的一个旋转,直直飞进了球门角落。

“进了!”

林尘等齐齐抱头欢呼,这就是足球的魅力,进球的那一刻,简直比洞房还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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