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犯:李洪岩
出生日期:1973年
籍贯:吉林省吉林市
犯罪行为: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
案犯:邵伟
出生日期:1974年
籍贯:吉林省吉林市
犯罪行为: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
本案中的两名案犯,流窜多个省市,以非常简单粗暴的方式,用锤子突然袭击,狠砸被害人的脑袋,来达到抢劫目的。
他们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,共计作案29起,打死8个人,重伤23个人,下手极为凶残,受害人非死即伤,在当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,曾一度引起老百姓的恐慌。
这两个小子作案,纯属于一锤子买卖,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,出手果断,毫不留情,没有人性,更没有底线。
虽然这两个人都是吉林人,但本案起于宝鸡,也止于宝鸡,最后也是在宝鸡审理枪毙的,所以本章用宝鸡刨锛兄弟做为标题。
李洪岩和邵伟两人是邻居,从小一起长大,这两人一胖一瘦,正好在体型上互补。
虽然邵伟看起来非常壮实,但要论起狠辣程度,却远远不及李洪岩,在整个作案的过程中,他的作用就是帮李洪岩打配合。
敢下死手的,反而是看起来不那么起眼的李洪岩,他们做的这29起案子里,全部都是他一个人出手行凶的。
由于两人是邻居,年龄又差不多,所以邵伟从小就是李洪岩的跟屁虫。
李洪岩学会了抽烟喝酒,邵伟马上跟进学习,李洪岩出去打架,邵伟就帮忙站场子,两个人每天一起上学,一起逃课,同样也一起干坏事。
结果刚上初中,李洪岩就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了,邵伟看大哥走了,自己也不愿意在学校苟且的学习文化知识,于是他也故意逃课,让学校把自己也开除了。
随后两人便开始闯荡社会了,到了1991年,李洪岩又出事了。
这天李洪岩在饭店喝多了,和别人打了起来,结果这小子到后厨拎了一把菜刀,把对方给砍了。
虽然砍的不算严重,但行为过于恶劣,李洪岩最后被判了三年的劳教。
邵伟知道这事之后,第一次犹豫了,想一想还是别跟进了,就让大哥自己在里面待着吧。
没了李洪岩的邵伟,就想狗没了主人一样,为了混口饭吃,不得不出去打工赚钱,但只能是干点零活,收入很不稳定。
三年之后,大哥李洪岩终于出狱了,他可不像邵伟那样,打工又不赚钱,又没有面子,而且非常辛苦。
李洪岩在劳教所里学了一些旁门左道,所以出来了之后,选择继续混社会。
他隔三差五的就跑去游戏厅、台球室这些地方,和小孩要钱。
要不然就是去火车站附近转悠,看哪个外地人好欺负,弄个假戒指,玩一个丢包计,骗个三头五百的花花。